考研幫 > 專業(yè)課 > 考研真題解析

2020年復旦大學訴訟法學考研真題回憶

  現(xiàn)在是2021考研備考階段,大家或許都在考慮學?;驅I(yè)選擇,這就涉及到報考難度的問題。報考難度要如何衡量呢?除了報錄比等數(shù)據(jù),2020考研真題難度也是一項重要的標準!考研真題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希望大家注意收集。文都考研小編為大家?guī)砹藦偷┐髮W2020訴訟法學考研真題(回憶版)一起看看吧。

  2020年復旦大學訴訟法學考研真題

  一、判斷題(6*10)

  1.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機關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2.刑訴法保障訴訟當事人的的權利,重點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權

  3.公安機關在收到檢察院的立案通知后,覺得不合適的,可以要求檢察院復議

  4.民事訴訟中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本質上同一個程序

  5.民訴中的第三人是指有獨立的訴訟請求并參與他人訴訟標的的當事人

  6.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以任意處分自己的訴訟權利。

  二、案例分析(20*2)

  1、刑訴

  一個刑訴流程,分析法院和檢察院在整個過程中發(fā)生的錯誤并說明理由(涉及排非,檢察院審查起訴,刑事二審程序,僅有被告人供述不得單獨定罪等知識點)

  2、民訴

  一個合同糾紛,甲公司在甲城a區(qū),乙公司在甲城b區(qū),雙方訂立了一份買賣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在乙公司所在地,管轄法院在甲城c區(qū),然后甲公司發(fā)貨后乙公司不付款,甲公司在c區(qū)法院起訴,法院以自己無權管轄為由駁回,甲公司又在甲城b區(qū)起訴,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出反訴,認為產品有問題,要求甲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審理過程中,乙公司稱甲公司有個工作人員李某和收款有關,自己把錢轉給了李某,要求法庭通知李某參加訴訟,法院審理過程中,甲乙公司都有何解的意向,于是申請法院進行調解

  1.本案中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2.乙公司的行為是否構成反訴?簡述反訴的構成要件

  3.法院是否應該通知李某參加訴訟?如果通知,李某的身份是什么?

  4.本案是否能夠調解?簡述調解制度

  三、論述(25*2)

  1.簡述我國刑事強制措施的歷史變革

  2.簡述民事訴訟中的辯論原則

  以上就是復旦大學2020訴訟法學考研真題。除了意向報考院校的2020訴訟法學考研真題外,大家也要多多搜集其他院校報考專業(yè)的考研真題哦。2020考研真題是寶貴的資源,本校的真題遠遠不夠,其他院校的真題質量也遠高于模擬題,大家應該重視。

關于"最后階段,真題的正確打開方式_備考經驗_考研幫"15名研友在考研幫APP發(fā)表了觀點

掃我下載考研幫

考研幫地方站更多

你可能會關心:

來考研幫提升效率

×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