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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華東政法法學考研真題及參考答案:簡答題第3題

  考試科目代碼:801

  考試科目:法學綜合

  考試日期:2017年12月25日下午

  一、簡答題(每小題8分,共56分)

  3.簡述國家權力配置遵循的憲法原則。

  【參考答案】

  答:(1)權力分配與制約平衡原則(2分)

  這是近現(xiàn)代西方憲法普遍遵循的一條配管國家權力的原則,主要適用于國家權力的橫向配置。西方憲法都遵循了權力分立制約平衡原則。其中美國憲法是貫徹三權分立、制約平衡的典型。

  權力分立與制約平衡原則中是包含著一些合理的和進步的因素的,社會主義國家并不一般地否定這個原則。社會主義所堅決反對的,只是不顧本國基本情況,照抄照搬三權分立那一套的主張。我國現(xiàn)行憲法在權力配置方面貫徹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和權力不過分集中原則,實際上已經(jīng)吸收了權力分立原則中的合理成分。

  (2)民主集中制原則以及不允許權力過分集中原則(2分)

  民主集中制原則是直接規(guī)范我國國家權力橫向和縱向配置的最主要憲法原則。我國《憲法》第3條的規(guī)定調(diào)整了人民和國家機關的關系、人民代表機關與同級其他國家機關的關系、規(guī)范了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不過,在國家權力縱向配置方面,中央與普通行政區(qū)域的相互關系模式是基本模式,中央與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的相互關系模式是基本模式的一種修正型,而實行“一國兩制”的特別行政區(qū)制度的出現(xiàn)則在我國橫向和縱向配置國家權力兩方面都構成對基本模式的一種例外和必要補充。

  作為民主集中制原則的一個必要補充,不允許權力過分集中原則也是我國現(xiàn)行憲法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權力不宜過分集中。權力過分集中,妨礙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實行。因此,我們國家可以而且必須由人民代表大會統(tǒng)一地行使國家權力;同時在這個前提下,對于國家的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和武裝力量的領導權,也都有明確的劃分,使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審判、檢察機關等其他國家機關能夠協(xié)調(diào)一致地工作。

  (3)單一主義原則與聯(lián)邦主義原則(4分)

  單一主義原則。

  作為一種國家權力縱向分配的憲法原則,單一主義原則的主要要求是,一國的全部權力都屬于中央,地方國家機關可以享有和行使廣泛的權力,包括自治權,但所有的權力都只能由中央通過憲法、法律授予,地方?jīng)]有在本源上屬于自己的權力。單一主義原則主張,全國只能有一部統(tǒng)一的憲法、一個最高立法機關、一個中央政府,地方國家機關要服從中央的領導和接受中央的監(jiān)督,公民只能有一個統(tǒng)一的國籍,在對外關系上只有統(tǒng)一的國家才能作為國際法上的主體。

  聯(lián)邦主義原則。

  聯(lián)邦政府的權力是各成員單位讓予的。所以,聯(lián)邦主義原則通常允許聯(lián)邦和聯(lián)邦成員單位根據(jù)聯(lián)邦憲法分享包括主權性權力在內(nèi)的國家權力。

  【答案解析】

  本題考察純背誦記憶的內(nèi)容,在記憶的過程之中可以嘗試對比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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